在食品动物残留为重点兽药的授权管理程序基本概况
Rohana Subasinghe和大卫·阿尔德曼|2004年2月24日|2578次下载|.PDF |90.92 KB |标签:食品安全,安全和认证,治理,健康
本报告的监管程序简记为欧洲和美国兽药的授权。特别是集中在有关于在食品动物的可食组织中兽药残留的存在对消费者安全的要求。在欧洲和美国都在考虑兽药残留和消费者安全的法规要求的国家希望出口到这些市场的“第三国”的规定表明,程序到位,确保产品出口达到同样的标准为那些执行内部。在欧洲,国家动物产品是由成员国在食品动物兽药残留的存在监控,以确保符合法规残留。这一监视程序,其结果必须提交并每年由欧盟委员会批准,通常采样发生在屠宰场地方(大动物),或在批发或农场一级水产养殖。类似的监测计划的要求是从希望出口到欧盟的国家需要。
除了强制性的监测,成员国可以自由地监测所有类型的污染,包括兽药残留,在零售食物链。这样的零售监测方案不仅包括国家生产的产品,也从欧盟的其他部分,并从第三国进口。这是最近检测到违禁残留物残留在欧盟内亚洲地区引进的水产养殖产品这个零售层面的监控。当监控任何类型的检测是不符合当前欧盟要求残留物的存在,有关的食品被认为是不适合人类食用。在欧盟有关成员国必须采取行动,如果来自第三国,欧盟委员会将采取行动。
这个文件的目的是解释用于监测欧盟和美国计划的原因和背景,以兽药授权的操作和残留物。究其原因,这些方案已到位是很简单的。他们的目的是保护目标的动物,他们的环境,并从那些动物的产品最特别是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计划。起源是广泛的,从20世纪60个年代的沙利度胺灾难增加约滥用抗生素和抗生素耐药性从动物生产转移到人类和耐药生物如MRSA蔓延的担忧。在欧洲,法规相继出台,以在欧盟范围内提供均匀的水平场(和欧洲经济区[EEA])去除什么否则可能会阻碍国内贸易。但是它们在欧盟范围内,并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同样适用于食品动物生产。因此,很难看到这些规则如何可以被看作是不允许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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